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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传真合同的注意事项

123发布时间:2018年6月19日 齐齐哈尔资深律师  
      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同时该法第三十三条又规定,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合同是否生效与合同的成立是两回事, 建议事前要求对方先签定确认书, 同时,就其注册登记的真实合法情况进行必要的核实后, 可结合合同的实际内容就合同生效附条件或附期限, 再互相传真签字盖章的合同,注意尽量持有合同原始文本。
    "合同双方盖章传真生效"的做法有风险,要慎重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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