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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出行 一日游也要签合同

123发布时间:2016年4月26日 齐齐哈尔资深律师  
  清明假期出游小高峰即将到来,为确保旅游安全、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市旅游质监所向游客发布五项出游提示。节日期间天津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24小时有人值班,投诉电话:28359093。
  第一,一日游也要签旅游合同。到旅行社报名出游要认清资质,选择正规注册、经营规范的旅行社,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清明小长假期间许多人都会选择短途旅游,但应注意一日游也要签旅游合同。选择质价相符的品质团,抵制低价团,选择旅游产品不能一味考虑价格因素,更要注意旅游的服务质量。
  第二,清明时节雨纷纷,别忘带雨具。清明时节,温差较大,雨水较多。选择清明节出游,游客尤其是中老年游客要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多带两件随身衣物及雨具,切记不可贪凉,避免出现感冒等时令疾病。
  第三,出行前应选择适宜的保险产品。旅游出行较易发生人身财产意外事故,出行前应选择适宜的保险产品,详细了解理赔范围,为自己的行程加强保障,行程中出现意外要注意及时通知旅行社并要求旅行社及时报险。
  第四,外出切忌将贵重物品留在房间。提高安全意识,防止发生财物被盗的情况及人身伤害。睡觉时,要锁好门窗,外出时,要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或保存在饭店的保险柜内,切忌将贵重物品留在房间内。
  第五,购物及时索要发票。购物需谨慎,购物时应看清商品质量,对于珠宝玉器、电子产品等更是如此,购物及时索要发票,购物过程中应有自己的主见,不要过多听信商家劝导,也不要跟风购买,以免买到质价不符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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