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指定管辖决定书
(2008)东刑二指字第3号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关于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磊盗窃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指定你院审判。
二○○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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