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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小便宜”反而“吃大亏”

123发布时间:2014年1月29日 齐齐哈尔资深律师  
贪心的遇上诈骗的,便宜没摊上,反被骗光钱财。近日,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以贩卖假币为幌子的诈骗案件,被害人华某因贪小便宜欲购假币,被犯罪分子骗走29800元。
  
  2011年12月,被害人华某听信被告人林某有高仿假币出售的谎言,遂起贪念,与林某约定以3万元的价格向其购买5万元假币,却不知正落入一个精心设计的诈骗陷阱中。
  
  当被害人华某与被告人林某在约定地点进行交易时,被告人林某首先从装有“假币”的编织袋中抽出2张事前准备好的百元真币让被害人华某验货。被害人华某看到“假币”足以乱真,感到十分满意,当即将3万元“货款”全数交给了被告人林某。而被告人林某则以要去拿剩余的假币为由,卷款逃离了现场。等到被害人华某发现被告人林某去而不回,才意识到自己可能上当受骗,再打开被告林某留下的编织袋,发现,里面除了刚刚用于验货的2张真的人民币外,剩下的都是百元纸币大小的纸张,而被告林某口口声称的高仿假币完全不见踪影。待林某被公安机关逮捕归案时,早以将被害人华某的3万元钱挥霍一空。
  
  台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结伙骗取他人钱款,达人民币298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人民币。继续追缴被告人林某的犯罪所得29800元人民币,追缴到位后返还被害人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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